妊娠合併心臟病的症狀有哪些和怎麼治療


妊娠合併心臟病是產科嚴重的合併症,是中國孕產婦死亡的第3位原因,占非直接產科死因中的第一位。由於妊娠子宮增大,血容量增多,加重了心臟負擔,分娩時子宮及全身骨骼肌收縮使大量血液...

妊娠合併心臟病

妊娠合併心臟病病因

感染因素(75%)

肺部感染因肺循環阻力的增加可導致心衰發生;貧血和低蛋白血症可加重心肌缺氧情況;妊高征時由於全身小動脈痙攣,外周阻力增加使左室舒張末期壓力升高,心臟後負荷增加,同時由於水鈉瀦留、血容量的增加引起心臟前負荷增加,因而易發生心力衰竭。

醫源性因素(15%)

由於產後補液量過多而產生的醫源性心衰也不容忽視。故積極尋找誘因,早期診斷和及時處理對心衰的防治極為重要。

發病機制:

妊娠期血流動力學發生明顯變化,安靜狀態下心輸出量即可增加30%~40%。妊娠32~34周時血容量增加達到最高峰,導致心肌供血不足,心室負荷增加;同時,血流動力學的變化引起神經內分泌改變,交感神經興奮性增加,導致肺小動脈及周圍小血管收縮痙攣,尤其是伴有貧血、感染和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時,會進一步加重左、右心室阻力負荷,降低心排出量,誘發或加重心力衰竭,甚至發生心肌變性或心臟驟停。

妊娠合併心臟病預防

臨床上通過評價育齡婦女或孕婦心功能狀態來決定是否可以妊娠或繼續妊娠。孕產婦的心功能狀態對分娩方式、妊娠結局有很大影響,且密切相關。因此,在孕期應密切監測心功能,選擇合適的分娩方式和時機適時終止妊娠,有助於預防心力衰竭的發生。隨著產前檢查次數增加,產後出血、感染、新生兒窒息、新生兒死亡等不良妊娠結局發生率均顯著下降。

加強圍生期監測和產前檢查,做到早預防、早診斷、早治療、早護理,積極治療原發病,最大限度改善心功能,減少心力衰竭誘發因素,是降低妊娠期心臟病並發心力衰竭發生率和孕產婦不良妊娠結局的關鍵。具體措施包括為

1、減輕心臟負擔和提高心臟代償功能;限制體力活動,增加休息時間,保證足夠睡眠,保持情緒穩定。

2、左側臥位,以保持回心血量的穩定,增加心搏出量。

3、合理營養和適當控制體重,進高蛋白、少脂肪、多維生素,低鹽飲食,防治水鈉儲留,以免加重心臟負擔。整個孕期體重增加不宜超過10KG。孕16周後,每日食鹽量不超過4~5g。

4、積極防治可導致心臟負荷加重、誘發心衰的各種疾病,如貧血、低蛋白血症、上呼吸道感染、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甲亢、心動過速等。

5、嚴重心臟病者妊娠晚期可適當預防性給予利尿劑等。

妊娠合併心臟病併發症 併發症 心力衰竭亞急性感染性心內膜炎

 可並發心力衰竭、亞急性感染性心內膜炎、靜脈栓塞等疾病。

妊娠合併心臟病症狀 常見症狀 胸悶 孕婦胸悶氣短 胸悶憋氣 妊娠紋

心衰發生的早期症狀,如出現無誘因的胸悶、氣急、心慌、夜間憋醒時應及時處理,以避免心衰的發生。

早期心衰表現:

1、 輕微活動後有胸悶、氣急及心悸。

2、睡眠中憋氣、胸悶而憋醒,甚至坐起或走到窗口呼吸新鮮空氣。

3、體息時心率超過110/min。

4、休息時呼吸超過20/min    

多發群體:原有心臟病,如風濕性心臟病及先天性心臟病和由妊娠誘發的心臟病,如妊娠期高血壓疾病性心臟病、圍生期心肌病等育齡婦女及孕婦均為心衰高危人群。

妊娠合併心臟病的檢查

孕婦體征:

1妊娠期心臟病的診斷 應詳細詢問有無心臟病史,特別是風濕性心臟病及風濕熱史;心臟體征有舒張期雜音、Ⅲ級或Ⅲ級以上收縮期雜音、嚴重的心律失常,提示有心臟病。X線檢查和心電圖、超聲心動圖可有改變。

2Ⅲ級或Ⅲ級以上收縮期雜音,性質粗糙而時限較長者應考慮心臟病的診斷。有時診斷比較困難,須待產後隨訪再確診。

3嚴重的心律失常,如心房撲動、心房顫動、房室傳導阻滯、舒張期奔馬律出現,均提示有心肌病變;而過早搏動和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有時可在無心臟病的孕婦中發現,應注意識別。

孕婦病史:

孕婦初診時應詳細詢問以往有無心臟病史,尤其是風濕性心臟病和風濕病史。過去診療情況,有無心力衰竭等。

輔助診斷

1常規作心電圖檢查有助診斷。

2超聲心動圖有助於確診有無肺動脈高壓及先天性心臟病的類別。

妊娠合併心臟病診斷鑒別

目前臨床上對於早期心力衰竭的診斷依然主要是根據患者症狀、胸部X線片、心電圖、超聲心動圖等作出綜合判斷。

主要標準:

1.夜間陣發性呼吸困難或端坐呼吸。

2.頸靜脈怒張。

3.肺部聞及濕音。

4.心臟擴大。

5.急性肺水腫。

6.舒張期奔馬律。

7.靜脈壓增高>1.57kPa。

8.循環時間>25s。

9.肝頸反流征陽性。

次要標準:

1.足踝水腫。

2.夜間咳嗽。

3.勞累時呼吸困難。

4.肝大。

5.胸膜腔積液。

6.肺活量減至最大值的l/3。

7.心動過速(心率>120次/min)。

以上標準中同時具備兩項主要標準或一項主要標準、兩項次要標準,則可確定心力衰竭。

心功能分級分為收縮功能障礙和舒張功能障礙型心衰,慢性心衰又稱充血性心衰。分級標準:I級:一般體力活動不受限制;Ⅱ級:一般體力活動稍受限制,日常工作疲勞不適;Ⅲ級:一般體力活動顯著受限制,輕微活動即感不適或不能勝任,休息後好轉。既往有過心衰史;Ⅳ級:不能勝任任何體力活動,休息時仍有心悸、氣短等。

鑒別診斷 :由於正常妊娠本身可以出現一系列與心臟病相似的症狀,如心悸,氣短,足踝部水腫等,故而許多患者錯把心臟病的表現誤認為是懷孕以後的正常現象,甚至出現了夜間陣發性呼吸困難、持續咳嗽等早期心力衰竭的症狀,應與上呼吸道感染鑒別。

妊娠合併心臟病治療 治療概述

就診科室:婦產科 產科

治療方式:藥物治療 支持治療

治療週期:4-8周

治癒率:80%,多在分娩後自行恢復

治療費用:根據不同醫院,收費標準不一致,市三甲醫院約(1000--3000元)


妊娠合併心臟病西醫治療

妊娠期心臟病致心力衰竭治療原則:合理用藥、選擇合適的分娩方式和時機終止妊娠是治療妊娠期心臟病合併心力衰竭的關鍵處理措施。

妊娠期心臟病合併心衰的內科處理:治療時首先降低心臟前後負荷,同時選用血管擴張劑、強心、利尿等藥物治療,進一步減輕心臟的前負荷,增強心肌收縮力。心衰的處理以洋地黃類藥物為首選,它能增強心肌收縮力,減慢心率。心衰嚴重者可加用氨力農及(或)多巴酚丁胺靜脈滴注,與洋地黃類藥物有協同作用。妊娠期心臟病合併心衰患者常有嚴重的水鈉瀦留,可出現稀釋性低血鈉和低血鉀,此時應選用可擴張容量血管、降低肺動脈壓的利尿劑(速尿)。血管擴張劑的使用可降低心臟前後負荷,是治療心衰的關鍵。血管擴張劑可使心室充盈壓降低,心搏出量增加而改善症狀,首選藥物為酚妥拉明和硝普鈉,宜從小劑量開始使用,但須注意硝普鈉對胎兒有潛在的氰化物毒性作用,適合在產後使用。此外,動態觀察心功能變化和心功能分級對預防心衰有重要意義,心功能監測包括臨床觀察、輔助檢查如動態血壓監測、心電圖、超聲心動圖等,以及相關血液生化指標的檢測。

妊娠合併心臟病中醫治療

當前疾病暫無相關療法。

妊娠合併心臟病護理

(1)保證產婦休息促進康復過程,產後3天特別是24小時內應絕對臥床休息,以後採用漸進式增加日常活動,充分休息與睡眠可以有效的防止心力衰竭的發生。保持產婦安靜休息,避免一切引起情緒波動的刺激,必要時給予鎮靜劑,飲食宜清淡,防止發生便秘,可適當的應用緩瀉劑,避免用力排便而引起心力衰竭。

(2)嚴密觀察預防感染,嚴密觀察子宮收縮,陰道出血量,以及早期心力衰竭的症狀;按醫囑繼續使用抗生素,定時查血象,並注意保暖,防止呼吸道感染。做好會陰護理。

(3)鼓勵並指導正確執行母乳餵養過程,心功能Ⅲ級及以上者不宜哺育新生兒,給予退奶,向患者及家屬講明哺乳的利害關係,並指導家屬協助人工餵養,心功能允許的條件下,指導其參與哺乳新生兒的護理活動。

 含鹽份高的食物應盡量避免如:

1.調味品—食鹽、醬油、味精、烏醋、蕃茄醬等。

2.醃製品—泡菜、醬菜、豆腐乳、滷味等。

3.臘味—香腸、火腿、臘肉等。

4.罐頭—蔬菜罐、肉罐等。

5.其他—速食麵、鹹麵包、多量之芹菜汁、胡蘿蔔汁等。

一餐之進食量宜少,一天之總熱量應限制。每餐求七分飽即可,一天之三餐飲食量,應求平均為宜。或少量多餐亦可。或少量多餐亦可。熱量之攝取量,應以維持標準體重為準,不宜過量。

油脂[尤其是動物性脂肪]之限制。肉類盡量用瘦肉部份,勿食肥肉、雞皮、鴨皮等。避免油炸、油煎或油酥之食物。避免油炸、油煎或油酥之食物。烹調宜採用植物油,勿用動物油。

攝取均衡的飲食。如蔬菜、水果、油脂類[植物油]、五穀類、魚肉[瘦]、蛋、奶、豆類。避免攝取過多的糖類及澱粉預防肥胖。如砂糖、糖果、饅頭、麵包、蕃薯、芋頭、玉米等。

宜 1、宜多食富含維生素C的食物; 2、宜高鉀低鈉飲食; 3、宜適當攝入纖維素食物。

雞心

鵝肉

腰果

南瓜子仁

忌 1、忌食用辛辣刺激性食物; 2、忌食用含飽和脂肪酸和膽固醇高的食物。

干醃菜

鴨蛋

鴨肉

松子仁

宜 1、宜多食富含維生素C的食物; 2、宜高鉀低鈉飲食; 3、宜適當攝入纖維素食物。